草根经济,香满人。

草香。

寓人治于法治——摘抄手札

5月 30th, 2007 by 草香。

我们所看到的其实不是法治大于人治,便是人治大于法治,我们也不否认,一直到现在为止,西方仍然法治大于人治,而东方则依然人治大于法治。

神既然不敢颁布戒律,便只好以服务来作为典范。让人顶礼,膜拜之余,决心要效仿神的慈悲救人。

中国人仿效神对人不言而教,以实际行动作为普渡众生、救苦救难的精神,用“感应”来影响其他的人。我国文化源自易经,周易是儒、道两家的共同思想渊源。易经披上神秘的外衣,只是“借宗教的力量来弥补道德的不足”,实际上仍以“明象位、重德业”为主,教人先正己而后正人,先修己然后才谈到安人。孔子不主张怪力乱神,却依然断言“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”。可见“在天命所归的范围内努力奋斗”,同时“以道德良心来抉择决策”,使得中国人的人际关系,以顺天应人和敦亲睦邻为重心,产生了“敬畏天命”和“近悦远来”的管理方式。

道家的无为而治,同样重视人人修身,但是人为的制度总是不够完美的,必须加以否定,才能够提升到回归自然之道的境界。

人人守法重纪,是自然的,自发的,也是自动的,这时候不会故意违法或刻意游走于法律边缘,因为自律颇有困难,所以用敬畏天命、以抬头三尺有神明来辅助。

——《中国式管理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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